菲律宾税务合规协助
国内税收局 (BIR) 是负责执行税收规则的政府机构。根据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典》第 2 条(经修订),国内税收局有权采取以下行动:
- 评估和征收所有国家收入税、费用和收费;以及
- 执行所有没收、处罚和罚款。
税种及纳税申报表
个人纳税人和实体必须履行其在菲律宾的纳税义务才能继续工作和开展业务。必须按时提交文件以避免受到处罚。
除此之外,菲律宾还有不同类型的税,例如:
- 最终税
- 捐赠者税
- 印花税
- 遗产税
- 百分比税
- 收入支付预扣税
- 扩大预扣税
- 薪酬预扣税
- 最终预扣税
- 政府货币支付预扣税
- 增值税(VAT)
- 所得税
- 其他的
纳税人必须确保其会计记录得到妥善保存和记录。作为纳税责任的一部分,他们还必须遵守 NIRC “ Title IX – 合规要求”中列出的合规要求。
不合规处罚
根据菲律宾税法,如果纳税人因以下原因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菲律宾税务局将向其收取应付金额的 25% 的额外税款:
- 未能按时或根据税法规定的要求提交任何纳税申报表或税款;
- 除非获得厘务及税务局局长的授权,否则向国税局官员以外的未经授权的人员提交纳税申报表;
- 未能在评估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期和时间内缴纳缺额税款;或
- 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部分或全部税款。
根据 NIRC 规定,未缴税款的纳税人自指定日期起直至公司或个人支付所欠金额为止,须缴纳每年 12% 或更高的利息,包括和解罚款。
准备和提交纳税申报表和附件
我们的团队将帮助您准备和提交以下纳税申报表和附件:
- 年度所得税申报表(BIR 表格1702)以及源泉扣缴税(SAWT)摘要清单
- 薪酬预扣所得税年度信息申报表(BIR 1604-C)及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员工名单
- 可抵扣税款证明书(BIR 表格 2307)
-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BIR 表格 2000)
- 预扣最终所得税月度汇款表(BIR 表格 0619-F)
- 可抵扣预扣所得税月度汇款表-扩展版(BIR 表格 0619-E)
- 收款人和扩大预扣税年度报告(BIR 表格 1604-E)以及收款人列表
- 季度汇款申报表(扩展版)可抵扣所得税(BIR 表格 1601-EQ),包括季度收款人名单(QAP)
- 季度预扣最终所得税汇款申报表(BIR 表格 1601-FQ)及按季度列出的收款人名单(QAP)
- 最终所得税预扣季度汇款申报表(BIR 表格 1603Q)
- 季度增值税申报表(BIR 表格 2550Q)以及销售、采购和进口的季度摘要
- 季度所得税申报表(BIR 表格 1702Q),包括预扣税(SAWT)摘要清单
确保完全履行您的纳税责任
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纳税人,都必须确保遵守并缴纳税款,才能合法地继续经营。除了缴纳税款外,您还需要编制和记录文件先决条件。
如果您发现税务合规困难,您可以寻求税务合规公司的帮助,以帮助您编制和提交文件要求,以及按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