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宾首次申请护照的要求:您应该知道的 (2023)
本节针对那些第一次阅读有关菲律宾护照的人。菲律宾护照既是旅行证件,也是菲律宾公民的主要国家身份证明文件。除少数例外,它由外交部 (DFA) 和菲律宾驻外外交使团发布。护照有三种颜色:栗色(普通)、红色(官方)和深蓝色(外交)。
任何申请菲律宾护照的菲律宾公民都会获得普通(栗色)护照。它是最常用的护照类型,用于菲律宾国民的所有旅行以及菲律宾政府人员的非公务旅行。
菲律宾政府成员以及非外交部门成员的菲律宾驻海外外交职位的雇员将获得官方(红色)护照以用于公务。这是总统及其家人收到的两本护照中的第二本。公务护照不得用于非公务用途,因此政府人员也有普通护照。此护照的有效期为六 (6) 个月。
菲律宾外交部门成员、内阁成员、其他政府机构派驻菲律宾驻外使领馆的服务专员,以及菲律宾驻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代表,均持有外交(蓝色)护照。这是菲律宾总统及其家人将获得的两本护照中的第一本。这本护照有一个深蓝色的封面,并为持有人提供外交豁免权。
首次申请护照有什么要求?
根据外交部的说法,首次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此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
成人首次护照申请人有哪些要求?
如果首次申请者是成年人,则以下是核心要求,即:
- 确认网上预约
- 个人形象
- 已完成的申请表
- 菲律宾统计局 (PSA) 认证的安全纸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已婚女性(使用其配偶的姓氏)还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 PSA 认证的婚姻合同复印件或婚姻报告
- 如果 PSA 出生证明不清楚或无法读取,则需要当地民事登记员副本
除了以上列举的核心要求外,成年首次申请者还需要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可接受的身份证件:
- 社会保障系统 (SSS) 卡
- 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卡
- 统一多用途识别 (UMID) 卡
- 陆路交通办公室 (LTO) 驾驶执照。如果是卡片形式的学生许可可能会被接受。
- 专业监管委员会 (PRC) ID
- 菲律宾身份证 (PhilID)
- 海外工人福利管理局 (OWWA) 电子卡
- 选举委员会 (COMELEC) 由位于马尼拉 Intramuros 的 COMELEC 主办公室签发的选民身份证或选民证书(在 COMELEC 地区办事处签发的证书可能需要进一步验证。要求申请人出示 NBI 或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选民证书)。
- 菲律宾国家警察 (PNP) 允许在住所外携带枪支
- 长者身份证
- 飞行员执照(2016 年 8 月起颁发)
- 菲律宾邮政 ID(2016 年 11 月起签发)
- 由海事工业局 (MARINA) 签发的海员记录簿 (SRB)(*必须在 2020 年 2 月起签发)
- 有效或最新护照(用于更新护照)
注意:所有申请人,无论是否首次申请,都应与 DFA 预约。这可以在线完成。但下列人士无须预约,可直接前往礼遇通道:
- 七岁及以下的儿童及其父母和未成年兄弟姐妹
- 孕妇(未明显怀孕的需提供医学证明)
- 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和一名直系亲属
- 持有单亲身份证的单亲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
- 持有 PWD ID 的残疾人和一名直系亲属
- 拥有 OFW 电子卡、工作签证或经 POEA 认证的雇佣合同的 OFW
除了上面列举的核心要求外,首次成年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支持文件。Batas Filipinas在下面做了一个快速总结:
健康)状况 | 必要文件 |
迟交出生证明的情况 | 如果出生证明至少在十 (10) 年前注册,申请将被视为常规申请,不需要额外的证明文件 如果出生证明的注册时间少于十 (10) 年,则申请人必须提交早于延迟注册日期的身份证件或具有 NBI 许可的当前身份证件 |
如果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或出生报告 | 如果申请人出生于 1950 年之后– 申请人必须首先向本地民事登记官 (LCR) 或对申请人出生地具有管辖权的领事办公室申请延迟登记。然后,申请人将提交经过 PSA 认证的延迟注册出生证明的原件和早于延迟注册的身份证件或具有 NBI 许可的当前身份证件。 如果申请人出生于 1950 年或之前– 申请人必须提交 PSA 认证的无出生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申请人身份的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的宣誓书(宣誓书应包括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的文件)。 |
如果申请人的婚姻已经解除并想恢复为婚前姓氏: | 申请人必须提交 PSA 出生证明和可接受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提交注明婚姻已解除的 PSA 结婚证书 (MC) 或婚姻报告 (ROM) 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或者,如果 PSA 提供的带注释的 MC 或 ROM 尚不可用,申请人必须提交解除婚姻的法院命令的认证真实副本和法院的终局证明。 |
如果申请人在出生证明或出生报告中缺少数据 | 申请人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当地民事登记官 (LCR) 提交的补充报告或更正证明的复印件 |
如果申请人的出生证明书/出生报告和其他文件中的数据不一致 | 如果出生证明中有不一致的数据,申请人必须提交经 PSA 认证的带注释的出生证明,以反映更正后的条目。如果其他文件中的数据不一致,则将遵循出生证明。 如果名字不一致 – 申请人必须向当地民事登记处 (LCR) 或领事馆提交请愿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用于更正名字的证明文件如果差异存在于其他数据中——申请人必须提交经 PSA 认证的带注释的出生证明,以反映更正后的条目 |
如果申请人是双重公民 | 菲律宾外交部 (FSP) 或移民局 (BI) 签发的经 PSA 认证的出生证明原件/出生报告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外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菲律宾或第二国籍国) |
如果申请人是入籍菲律宾公民 | 移民局出具的入籍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如果申请人通过选举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 | 菲律宾公民选举宣誓书原件及复印件 移民局选举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如果申请人已通过立法获得公民身份 | 授予公民身份的法律的真实副本 菲律宾FSP认证的外国出生证明 |
未成年人首次护照申请人有哪些要求?
如果首次申请者是未成年人,以下是核心要求,即:
- 已确认在线预约(如适用)——7 岁及以下儿童无需在线预约。他们有权与其父母和未成年兄弟姐妹一起使用礼貌车道。
- 已完成的申请表
- 未成年申请人和父母或授权成年伴侣的个人形象
- 菲律宾统计局 (PSA) 出生证明
- 如果 PSA 出生证明不清楚或无法阅读,可能需要当地民事登记员的副本。
- 如果只有一位父母陪同孩子,则需要结婚证。
- 如果父母未婚,如果母亲不陪同孩子,则需要母亲签署的支持宣誓书和/或同意书。
- 如果支持和/或同意宣誓书是在国外执行的,则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 父母任何一方的护照或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一 (1) 份复印件
- 学生证(如适用)
除了上述核心要求外,未成年首次申请者还需要提供其父母任何一方的护照或由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一 (1) 份复印件。还允许使用以下 ID:
- 社会保障系统 (SSS) 卡
- 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卡
- 统一多用途识别 (UMID) 卡
- 陆路交通办公室 (LTO) 驾驶执照。如果是卡片形式的学生许可可能会被接受。
- 专业监管委员会 (PRC) ID
- 菲律宾身份证 (PhilID)
- 海外工人福利管理局 (OWWA) 电子卡
- 选举委员会 (COMELEC) 由位于马尼拉 Intramuros 的 COMELEC 主办公室签发的选民身份证或选民证书(在 COMELEC 地区办事处签发的证书可能需要进一步验证。要求申请人出示 NBI 或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选民证书)。
- 菲律宾国家警察 (PNP) 允许在住所外携带枪支
- 长者身份证
- 飞行员执照(2016 年 8 月起颁发)
- 菲律宾邮政 ID(2016 年 11 月起签发)
- 由海事工业局 (MARINA) 签发的海员记录簿 (SRB)(*必须在 2020 年 2 月起签发)
- 有效或最新护照(用于更新护照)
除了上面列举的核心要求外,未成年首次申请者还需要提供支持文件。Batas Filipinas在下面做了一个快速总结:
健康)状况 | 必要 文件 |
如果申请人还没有 PSA 出生证明/出生报告 | 如果在菲律宾出生:经 PSA 认证的当地民事登记员 (LCR) 出生证明的真实副本 如果在国外出生:出生报告原件或领事记录处的第一份背书 |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没有父母陪同 | 申请人必须提交由父母签署的特别授权书,指定未成年人的同伴协助申请程序。如果在国外执行任务特别授权书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授权成人同伴的护照或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特别授权书或支持和同意宣誓书必须附有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和/或护照的副本 |
如果申请人不与父母一起旅行 | 申请人必须提交 DSWD 许可和由父母签署的支持和同意宣誓书。如果在国外执行,支持和同意的宣誓书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 授权成人同伴的护照或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
如果申请人是被母亲监护的私生子 | 未成年申请人和母亲或授权成年伴侣的个人形象 PSA 出生证明母亲或授权成人伴侣的护照或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没有母亲陪同,申请人必须提交由母亲签署的特别授权书,指定未成年人的同伴协助申请过程。如果在国外执行,特别授权书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认证如果申请人不与母亲一起旅行,申请人必须提交 DSWD 许可和母亲签署的支持和同意宣誓书。如果在国外执行,支持和同意的宣誓书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
如果申请人是私生子且母亲已故/不在且父亲不详 | 未成年申请人和成年监护人的个人形象 PSA 出生证明成年监护人的有效护照或有效身份证件DSWD 许可监护宣誓书 |
如果未成年申请人已办理国内收养手续 | 未成年申请人和养父母的个人形象 PSA 出生证明养父母的有效护照或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收养令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没有养父母陪同,申请人必须提交由养父母签署的指定未成年人同伴协助申请的特别授权书。如果在国外执行,特别授权书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认证。如果申请人不与养父母一起旅行,申请人必须提交 DSWD 许可和由养父母签署的支持和同意宣誓书。如果在国外执行,支持和同意的宣誓书必须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
如果未成年申请人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外国收养/跨国收养委员会 (ICAB) 收养过程 | 未成年申请人和 ICAB 代表的个人形象 PSA 出生证明/PSA 弃儿证明ICAB 的认可可供收养儿童证明书/自愿承诺书ICAB 颁发的配售授权ICAB签发的护照签发证明跨国收养许可儿童研究报告DSWD许可 |
如果申请人是弃儿而不是领养 | 未成年申请人和成年监护人的个人形象 PSA 弃儿证书成年监护人的护照或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DSWD许可监护宣誓书 |
您应该等待多长时间才能处理您的护照?
根据 DFA 的说法,国家首都地区 (NCR) 申请人和 NCR 以外的申请人都应该期望他们的护照在接受处理后十二 (12) 个工作日内发放。护照可以在您最初提交申请的领事馆/护照领取处领取。请点击下面链接访问各服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