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离境令、观察名单令和允许离境令的区别
暂缓离境令
暂缓离境令 (HDO) 是司法部长和地区审判法院 (RTC) 发布的一项指令,禁止个人离开菲律宾。
它包含以下信息:
- 已向其发出暂缓离境令的人的全名
- 别名,如果有的话
- 出生地点和日期
- HDO 签发对象的最后居住地
- 护照资料
- 最近的照片,如果有的话
- 发布 HDO 的案例的完整标题和案卷号
- 案件的具体性质
- 暂缓离境令的日期
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发出 HDO:
- 被告人,不论国籍,在 RTC 面前都有未决的刑事案件
- 待审案件或政府任何其他行政机构需要外国人在场
- 被告人需要为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公共健康的利益而被关押
观察名单令
观察名单令 (WLO) 禁止人们在未事先获得司法部许可的情况下离开菲律宾。与 HDO 一样,WLO 也是由 RTC 发布的。WLO 中包含的信息与 HDO 中的信息相同。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或取消 WLO:
- WLO有效期届满
- 根据 WLO 的人已被判无罪
- 根据 WLO 的人已被法院允许在案件未决期间离开该国
- 初步调查或申请复议或申请复议终止
允许离境令
允许离境令 (ADO) 是一项允许某人离开菲律宾的指令。要申请 ADO,请向移民专员和相应的政府机构提交申请。
要签发 ADO,必须提交以下要求:
- 明确说明计划旅行的目的和包含期限的宣誓书,以及返回后立即向司法部报告的规定
- 以下任何一项的旅行授权或旅行许可:
- 法院
- 发布的 HDO 和/或 WLO 所依据的案件所在的相应政府办公室
- 负责案件的侦查检察官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向持有 HDO 或在 WLO 中指定姓名的人发出允许离境令。要申请 ADO,此人必须提供特殊的离开理由,然后在司法部长面前宣誓。
申请 ADO 时,必须提交以下内容:
- 正式公证的信件请求
- 承诺的宣誓书,说明计划旅行的目的和包含的时间
- 有权从案件待决的适当办公室旅行(对于 HDO 下的人)
- 在案件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调查检察官有权出差(对于 WLO 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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