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政府的投诉
描笼涯是菲律宾地方政府的最小单位。它由Punong Barangay或 Barangay Chairperson 领导,或者更通俗地称为 Barangay Captain 或Kapitan。Aiding in their governance is the Sangguniang Barangay or the Barangay Council, composed of elected council members or Barangay Kagawad , including the chairman of the Sangguniang Kabataan. 描笼涯也通过由 Lupon Tagapamayapa 处理的Katarungang Pambarangay拥有自己的司法系统。这通常也由描笼涯队长领导,还有大约十 (10) 到二十 (20) 名其他成员。本质上,这些包括描笼涯级别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Punong Barangay、Sangguniang Barangay 和 Katarungang Pambarangay 的权力和职能均在第 7160 号共和国法(“第 7160 号共和国法”)第三卷第一篇或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中进行了规定。目前, 超过 42,000 个描笼涯组成了Liga ng mga Barangay sa Pilipinas或菲律宾的描笼涯联盟。
地方政府层级
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分为省和独立市、组成城市和描笼涯。这些地方政府单位(“地方政府单位”)享有地方自治权,总统仅对地方政府单位行使一般监督权。这些地方政府单位具体受内政和地方政府部(“DILG”)的控制和监督。
在菲律宾地方政府的等级制度中,描笼涯分为城市或直辖市,而直辖市又构成省。地方政府的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地方行政长官——市长或州长——有自己的立法机构——sanggunian bayan、sanggunian panlungsod或sanggunian panlalawigan。该等级制度特别是在针对民选官员提出纪律处分方面。
提起纪律处分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对描笼涯官员提出投诉。根据第 7160 号 RA 第 60 条,民选描笼涯官员可能因以下任何原因受到纪律处分、停职或免职:
a) 对菲律宾共和国不忠;
b) 严重违反宪法;
c) 不诚实、压迫、不当行为、重大过失或玩忽职守;
d) 犯下任何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或至少应受到监狱长处罚的罪行;
e) 滥用职权;
f) 连续十五 (15) 个工作日未经授权缺勤, sangguniang panlalawigan、sangguniang panlungsod、sangguniang bayan和sangguniang barangay的成员除外;
g) 申请或获得外国公民身份或居留权或其他国家的移民身份;和
h) 本准则和其他法律可能规定的其他理由。
对任何民选描笼涯官员提出申诉的方式是通过向有关的sangguniang panlungsod或sangguniang bayan提交经核实的申诉。
如果有罪证据确凿或鉴于罪行的严重性,或者如果被告的继续任职很可能影响证人或对记录和其他证据,市或市长可以采取此类措施。
决定的执行
调查结束后三十(30)日内,当事人应当作出决定。之后,相关的sangguniang panlungsod或sangguniang bayan的决定——按照等级制度—— 可以上诉到sangguniang panlalawigan。后者的决定可在总统办公室提出上诉,其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可执行。
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只有适当的司法法院才能影响选举官员的罢免。换句话说,地方议会可以实施的最高处罚形式是停职,因为罢免一个人的选举职位完全属于司法机关的权力范围。如果sanggunian认为有必要将犯错的描笼涯官员免职,它可能会决定向法院提出适当的申诉。